警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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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按照“属地保障、公安管理、融合推进”原则,依据《南通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实施办法》,如东县公安局联合洋口镇人民政府(沿海经济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性质)。工作职能主要是协助公安机关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参与安保活动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岗位
洋口镇(沿海经济开发区)共招聘20名警务辅助人员,其中:男性15名,女性5名。
02
招聘范围
面向如东籍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
03
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如东县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女性不超过35周岁,男性不超过40周岁;
4.女性交通辅警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男性交通辅警一般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女性身高1.58米及以上,男性身高1.65米及以上,矫正视力4.9及以上,身体健康,无纹身,语言表达流畅,吐字清晰,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
6.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终止劳动合同。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处罚的;
4.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11.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04
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开、公平和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统一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6日—2023年10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如东县掘港街道芳泉路8号11幢115号,南通忠信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李先生17721614656,吴先生13142699666.
3、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本人到场,并提供户口簿、身份证、个人征信报告、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伍军人除以上相关证件外须持退伍军人证件。各证书、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全部用A4纸复印),同时提交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
(二)资格审查
对前来报名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理论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应知应会法律知识等。笔试闭卷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通知考生。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3的全部参加面试。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入职动机、仪容仪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方面。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含)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能测试
体能测评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进行。测评项目包括:立定跳远、男俯卧撑(女仰卧起坐)、10米×4往返跑、男1000米(女800米)共四项,综合体能不达标予以淘汰。
(六)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权重比例,采取百分制形式计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通过加试(笔试)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七)政审
经过体检筛选后,根据总成绩按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政审人员。政审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前科劣迹、现实表现等。
(八)公示
经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公示5天。
(九)录用
招聘人员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被聘用人员与南通忠信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工资待遇按照洋口镇辅警待遇规定执行,工资福利待遇不低于8万元(含“五险一金”)。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
(1)应聘人员体检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3)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05
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简章》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纪律监督电话:0513-84186110
原标题:洋口镇(沿海经济开发区)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EzsN-fgohruKoFl6hxLJ2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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