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法考试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办法(试行)》(镇京办〔2018〕54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工作人员队伍,提升公共服务水平,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司法辅助人员2名。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至2003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职位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京口区人民法院编外用工招聘岗位表》(附件1),具体招录专业参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三、不得报考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报名
1、报名方式:登陆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网上报名(网址:http://hrss.zhenjiang.gov.cn/hrss/kskg/ztzl_ks.shtml),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电子图片。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31?日9:00-6月2日16:00;
3、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5月31日9:00-?6月3日16:00;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在网上对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聘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对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应补充的内容。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内容为笔试后入围面试的人员网络报名时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含身份证、学历证书、2021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京口区人民法院网站公示(网址:http://zjjkfy.chinacourt.gov.cn/)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入围面试资格。如递补,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5:1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
1.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项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程序。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结合招聘岗位特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度和综合素质。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低于百分制50分不得进入面试;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
笔试时间初定于 2021年6月27日(星期日),笔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26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考试:
1.考试前14天内来自或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的区)范围内低风险区域的考生,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近期有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已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14天居家观察期的,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第3天、第14天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因患感冒等非新冠肺炎疾病有发烧(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考生,考试当天如症状未消失,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外,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服从安排在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七、体检和考察
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参照国家公务员相关标准进行体检和考察,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在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及薪酬待遇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京口区人民法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招聘人员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1个月内办结相关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6个月,需签订三年合同),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2021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和工龄工资相结合的计薪方法。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收入标准的1.2倍;绩效工资以考核为依据,实行考核浮动制,考核合格的不低于基本工资的50%,考核良好的不低于基本工资的60%,考核优秀的不低于基本工资的65%;根据法院工作年限及业务水平确定岗位津贴。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以及社会保险等权利。
九、其他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511—83686910,监督电话:0511-83686909。此公告由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京口区人民法院编外用工招聘岗位表
序 号 |
招聘 单位 |
岗位简介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开考比例 |
|
报名条件 |
考试及成绩计算方法 |
||
年龄要求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其他 |
|||||||
1 |
京口区人民法院 |
司法辅助 人员 |
01 |
1 |
1:3 |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
大学本科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 |
计算机类 |
执行司法辅助工作,需要长期出差,适合男性 |
笔试50% 面试50% |
2 |
京口区人民法院 |
司法辅助 人员 |
02 |
1 |
1:3 |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
大学本科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 |
法律类 中文文秘类 |
执行司法辅助工作,需要长期出差,适合男性 |
笔试50% 面试50% |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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