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试
为引进高层次农业专业技术人才,推动盐都农业高质量发展,盐城市盐都区农业科学研究所决定赴南京农业大学公开招聘1名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二、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六) “2022年毕业生”是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七)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全部入事业编。
(八)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2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地点:2022年 6月26日(星期日)上午8:00-12:00,翰苑宾馆(南京市玄武区童卫路卫岗20号)1005房间。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前应聘人员应填好《盐都区农业科学研究所2022年校园招聘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3.报名材料: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②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③《报名表》;④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学位网“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2022届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提供);⑤2022届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⑥以2022年毕业生身份报名的2020-2021年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述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4. 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①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②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依据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③报名期间,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报名时间截止时,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没有异议。
④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资格审核合格者直接参加现场面试,面试设置1:2的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岗位本场招聘会的招聘计划数。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名单。成绩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四)体检。区农业农村局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按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因个人放弃、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用人单位及区农业农村局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六)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2022年毕业生岗位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组织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平公正、择优聘用原则。
2.盐城市盐都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组负责对高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88425005。
3.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15-88335964(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事科)
0515-88426131(区人社局人事管理科)
附件:盐都区农业科学研究所2022年校园招聘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盐城市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盐都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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