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试
为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市委组织部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贯彻落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宁人社〔2020〕84号)等相关规定,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所属南京市第十三中学、南京市人民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编制内骨干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wzf.gov.cn/zwgk/)、南京市第十三中学网(https://www.nj13z.net/)、南京市人民中学网(http://www.njrmzx.com/#/webTwo/main/index)等网站发布,具体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第十三中学、南京市人民中学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5.符合《岗位信息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根据江苏省关于特级教师管理的有关规定,截止2023年7月31日前未满约定服务期的江苏省特级教师;
5.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12月21日9:00至12月26日17:00。为避免网络拥堵或材料提交不完善,请尽早报名并随时关注审核结果。
2.报名方法:
登录https://wx.nje.cn/eduClient/zp/166900322991190787报名。应聘人员网上在线填写《南京市第十三中学、南京市人民中学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骨干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上传本人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具体如下: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
(2)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最高)、教师资格证书、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证件照将用于打印准考证,请勿提供生活照)。
(4)本人任职经历证明材料(重点提交岗位需求表中要求的担任高三教学、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或年级部管理工作的任职经历证明的聘书、文件、证明等材料)。
(5)本人所获荣誉及代表个人业绩的材料(限报十项,重点应提交岗位需求表中要求的学科骨干称号、学科竞赛获奖等证明材料,此类证明材料均应提供证书或文件的原件,其他网上名单截图、公示截图或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均无效)。
3.有关要求:
(1)此次网上报名具体到岗位(如:南京市第十三中学高中语文教师)。
(2)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应聘人员补充材料。
(4)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5)同学科不同学段之间不融通(初中、高中除外)。
(6)岗位信息表中凡涉及任职经历计算截止时间至2022年11月30日。
(7)所提交的证书均应在有效期以内。
(二)资格初审
招聘学校根据设置的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9:00-12: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9:00-11:30,14:00-17:00。
资格初审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2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9:00-11:30,14:00-17:3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电话”。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审核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者参加笔试。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及准考证领取办法等具体安排将在招聘学校网站公布。
(三)核减(取消)计划
同一学科(专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的公告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于2022年12月28日8:00至12:00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总成绩按笔试占30%,面试占70%的比例计算。
1.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报名网址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2.面试
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学校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1)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学校负责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将在招聘学校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招聘学校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在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学校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主要采用综合面试和课堂教学考核(或模拟课堂教学等)相结合的方式,综合面试与课堂教学考核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线均为70分,分别占面试成绩的40%和60%。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招聘学校网站公布。
(3)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笔试和面试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者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六)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网等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依据相关规定为其办理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招聘岗位另行约定其他服务期限要求的除外)。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凡报考或办理聘用过程中,发现材料作假或档案涂改造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政策待遇和其他要求
本次招聘的省特级教师在正式聘用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并与学校签订服务期协议后,可享受不高于100万元引进人才安家费补贴;招聘的设区市学科带头人在正式聘用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并与学校签订服务期协议后,可享受30万元引进人才安家费补贴;其他公开招聘的有荣誉称号的骨干教师聘用后,依据相关规定享受《玄武区中小学教师政府专项奖励实施办法》相关待遇。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
1.咨询电话:南京市第十三中学:(点击查看联系电话)。
南京市人民中学:(点击查看联系电话)。
2.监督电话: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人事科025-84550138;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工委办025-84550372。
本公告由南京市第十三中学、南京市人民中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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