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试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常州市金坛区学校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和《关于规范中小学教师流动的意见(试行)》(苏教人〔2022〕7号)精神,结合本地实际,2023年常州市金坛区区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5名(进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A类岗位:
1.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2.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就业人员;
3.2021年1月1日后毕业尚未就业的国(境)外留学人员。
“尚未就业”是指2023年1月11日报名截止时为失业状态。
B类岗位: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毕业届数不限。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心理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本次招聘户籍不限。报考A类岗位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9日后出生);报考B类岗位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9日后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相应放宽5岁。
(三)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3年7月31日;其他人员须于2023年1月1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1月1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四)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的,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3年7月31日;高学段的教师资格可报考低学段的教师岗位。报考职校教师岗位,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五)岗位要求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证书的,须于2023年1月11日前取得。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该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3年1月11日前,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常州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三、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changzhou.gov.cn)
金坛教育服务(http://www.jtjyfw.ex5.http.80.ipv6.changzhou.gov.cn/)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czks.czrsj.cn:8001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3年1月9日9:00—2023年1月11日16:00。上传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2.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1月9日9:00—2023年1月11日18:00
3.缴费确认时间
2023年1月9日9:00—2023年1月12日11: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的初中岗位在初中和小学两个学段统筹使用。
2.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3.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提交审核意见。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5.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含上传照片审核)人员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
6.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7.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告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1月12日14:30—15:3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8.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23年2月1日10:00起在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czks.czrsj.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体育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2月4日(周六)上午8:30—11:00。笔试地点及其他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主要围绕公共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试。考试无复习提纲,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3.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笔试成绩在金坛教育服务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查询。
(二)资格复审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该岗位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将在金坛教育服务(http://www.jtjyfw.ex5.http.80.ipv6.changzhou.gov.cn/)网上公布。
2.在面试前,金坛区教育局将对报考人员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的具体事项将在金坛教育服务(http://www.jtjyfw.ex5.http.80.ipv6.changzhou.gov.cn/)网上另行通知。因资格复审出现缺额的岗位,在报考同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三)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采用上课的方式,根据报考岗位指定内容进行15分钟课堂教学。
2.面试分值:共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
3.面试时间安排:教案设计准备60分钟,上课15分钟。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本次公开招聘收取面试费用100元。
(四)专业技能测试
1.专业技能测试对象:体育岗位面试合格人员。
2.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专业技能测试科目及要求:
体育:总分100分(其中基本素质30分,体育特长展示70分)。基本素质测试5分钟,特长展示5分钟。除固定设施外,所需器材自备。
4.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五)综合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体育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在金坛教育服务(http://www.jtjyfw.ex5.http.80.ipv6.changzhou.gov.cn/)网上公布。
五、体检
在各项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体检人选如有严重酗酒、精神病史或者滥用精神类药物史等不适宜担任教师情形的,应在体检表中填报,并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六、选岗
体检合格人员(含怀孕须延迟体检人员)参加选岗。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限选所报学科的一个岗位,当场确定,不得变更。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考察
招聘单位应当按有关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服务期满,原则上不得调动到教育系统外单位。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本次招聘实行失信惩戒。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经查实的,或者无正当理由违约的,或者拟聘用公示后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根据相关规定纳入常州市教育系统失信惩戒名单,失信惩戒期3年,教育主管部门可以在失信惩戒期内取消其再次报考常州市教育系统的资格。
九、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报考人员应严格履行防疫义务,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招聘咨询与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82881852、0519-82821004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9-82825373、0519-82991003
招聘工作举报信箱:czsyzpjb@changzhou.gov.cn
十一、本公告由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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