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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考试

2023年淮安市淮阴师范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淮阴师范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淮安市长江西路11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淮阴师范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学历学位要求:硕士研究生。
  (六)年龄要求:不超过30周岁,即199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七)报考专职辅导员岗还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校级副部长以上(限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社团)且有校学工处或校团委证明;院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须有院级党政证明。
  2.有1年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学生期间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3.有3年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八)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3年2月27日09:00-4月10日16:00;
  2.资格初审:2023年2月27日09:00-4月11日16:00;
  3.陈述申辩:2023年2月27日-4月12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2月27日09:00-4月12日18:00;
  5.缴费确认:2023年2月27日09:00-4月13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资格复审、笔试、面试的,或参加了资格复审、笔试、面试而未能通过的,不再退回报名费用。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不再退回报名费用。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淮阴师范学院人才招聘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将会在淮阴师范学院人才招聘网页上公布(http://rczp.hytc.edu.cn/)。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下载、打印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笔试考试。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技术部门联系,联系电话:18120158598。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须由所在党组织出具证明;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院级党政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高校、企事业单位任职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3.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3年4月17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考核前,我校将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电子扫描件到指定邮箱,进入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及邮箱将会在淮阴师范学院人才招聘网页上公布。
  应届毕业生(含2021年、2022年毕业但尚未就业的)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笔试现场核查原件):身份证、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专职辅导员岗考核方式包括笔试、心理测试、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结合招聘岗位工作要求,从高校辅导员工作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淮阴师范学院人才招聘网页上公布,应聘人员可凭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码查询。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心理测试、面试的人员,人数不足1:3的,均进入下一轮。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在淮阴师范学院人才招聘网页上公布。
  2.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等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没有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心理测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没有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4.最终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最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终成绩100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最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若最终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我校签订5年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聘用审批后,在30天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淮阴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7-83525313
  七、招聘工作监督
  淮阴师范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7-83525772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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