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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考试

2023年南通市启东市教育体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相关规定,启东市部分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1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启东市教育体育系统2023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在启东人事人才网(www.qdrcsc.com)、启东教育体育信息网(www.jsqdjyj.com)公告。
  二、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7年4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
  4.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位)认证书。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上述报考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非2023年毕业生,网络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备注”栏目中主动说明相关信息,否则审核不通过。
  (2)资格条件中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和《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启东市教育体育局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启东市教育体育系统编制内教师(含已经预留编制岗位的启东市乡村定向师范生和优质师范生)。
  2.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3.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因卖淫、嫖娼、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因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有行政违法记录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在校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被开除公职的;因虐待、性骚扰、体罚或侮辱学生等情形被解聘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后不满3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
  6.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0月27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7.2023年10月27日前,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启东教育体育信息网(www.jsqdjyj.com)。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4月24日09:00~4月27日16:00。
  (1)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明材料等保持一致)。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24日09:00~4月28日16:00。
  (1)启东市教育体育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可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2)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启东市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0923705、0513-80923706、0513-80923711。陈述申辩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4月29日期间09:00~16:00。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4月29日期间09:00~17:00。
  (3)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4月24日09:00~4月30日10:00。
  初审通过后进行缴费确认(应聘人员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
  4.招聘岗位变更和改报名
  (1)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公告。
  (2)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由启东市教育体育局负责通知改报名,改报名时间:4月30日14:00~17:00。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5月4日9:00起,经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在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费
  根据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精神,向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由启东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也不组织或委托、授权任何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5月7日,地点:启东市。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30%)和相关学科专业知识(70%),满分为100分,50分为合格线。计算成绩时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下同。
  3.笔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两日内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公告。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时间和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费10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准考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截至资格复审尚未取得证书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及就业意向协议书),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人员可不提供学位证书。
  (3)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的,提供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并承诺于2023年8月底前提供通过认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2021年、202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2)。
  (6)以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人员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启东市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
  5.资格复审递补。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本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同递补)。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启东市教育体育局通知资格复审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公告。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考生随身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形式及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①烹饪、市场营销、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和学前教育岗位的面试内容由模拟上课(50分,报考岗位相关教材范围内的内容,准备时间为40分钟,上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和专业测试(50分)组成。
  烹饪岗位专业测试:西餐热菜(20分,时间40分钟),中餐热菜(30分,时间25分钟)。
  市场营销岗位专业测试:营销策划(35分),商务评判(15分),总时间120分钟。
  音乐岗位专业测试:现场演奏钢琴并自唱(指定曲目、考场备有电钢琴,25分)、除键盘乐器之外的器乐自选作品或舞蹈自选作品展示(自带乐器或伴奏带和不包括手机在内的音响,25分)。总时间10分钟。
  体育岗位专业测试:田径(10分)、篮球(10分)、排球(10分)、足球(10分)、队列队形(5分)、技巧(5分)。
  美术岗位专业测试:素描(20分)、命题创作(限水粉画,15分)、硬笔书法(15分)。绘画用品由考生自带,考场仅提供8K素描纸。
  信息技术岗位专业测试::scratch(20分)、WPS(15分)、python(15分)。
  学前教育岗位专业测试:儿童画(指定题目,绘画用品由考生自带,考场仅提供8K素描纸,10分)、讲故事(指定题目、现场编讲,10分)、现场自弹自唱(指定曲目、考场备有电钢琴,20分)、舞蹈(根据现场指定内容独舞,10分)。儿童画集中考试,限时40分钟。其他项目必须按讲、弹唱、跳顺序逐个进行,每人限时10分钟。
  ②其余岗位的面试内容仅为模拟上课(100分,报考岗位相关教材范围内的内容,准备时间为40分钟,上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四)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在前)。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公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由启东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幼儿园教师体检还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规定的有关事项执行。
  启东市教育体育局收取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收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就业意向协议书原件),并明确考察相关要求。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启东市教育体育局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组织实施,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水平等。考察工作由启东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六、公示、择校、聘用和递补
  (一)公示。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和启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代码、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总成绩、排名等。
  (二)择校。公示后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启东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拟聘用人员择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岗位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在前),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单位。未按时参与或未选择聘用学校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聘用。择校结束后,由启东市教育体育局报送拟聘人员名单至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由用人单位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于2023年8月31日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能提供相应证书及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已经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解决。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拟聘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递补。本次招聘除资格复审外,其他各阶段均不实行递补。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纪律监督:0513-80923812(启东市纪委、启东市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
  八、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启东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0923706(启东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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