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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考试

2023年镇江市直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公告

  为积极落实镇江市委、市政府人才“镇兴”行动,吸引优秀人才到镇江市直教育系统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金山英才”教育领军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镇教发〔2021〕69号)等文件精神,镇江市直教育系统于近期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教师42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5日至2005年5月21日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任职资格;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3年教师招聘岗位表》(附件1);专业请参照《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3年教师招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查核。
  8.其他
  (1)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按照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1月2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11月2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应聘报名
  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9:00-5月21日24:00。
  2.报名材料:(电子文档)
  (1)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PDF格式);
  (2)《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3年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3)(word格式)及近期证件照(蓝底、JPG格式);
  (3)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及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扫描PDF格式);
  (4)教师资格证书(扫描PDF格式)。
  以上各项材料请考生认真准备,并按相应要求格式打包发送邮件。
  3.报名邮箱为:zjsjyjrszp@163.com,报名需提供相应格式文件,以压缩包形式作为邮件附件发送,压缩文件以报名学科、岗位代码、本人姓名及手机号码命名。报名期间需保持电话联系畅通。报名期间镇江市教育局将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邮箱回复初审结果,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联系畅通,及时登录邮箱查看审核结果。
  4.现场确认: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相关资料后,应在面试前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材料审核,审核时需提供所有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镇江市教育局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岗位核减、取消
  报名审核结束后,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不足的岗位,将在镇江教育信息网发布公告予以取消或核减。
  四、考试考核
  共分2轮进行,依次为:笔试、面试。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主要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理论等。笔试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镇江市教育信息网公布。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不超过岗位招聘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形式为模拟课堂及试题答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在镇江市教育信息网公布。
  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合成。
  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笔试、面试工作将于6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果面试成绩仍然相同,则举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开展选岗工作,选岗结束后,经审核确认后在镇江教育信息网内信息公开栏目(http://www.zje.net.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工作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同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完成后不再递补。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的(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1.招聘录用的优秀人才,如符合镇江市《“金山英才”教育领军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条件的,按规定享受30万元(博士)或10万元的安家补贴、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50%、全额契税补贴等优惠政策。
  2.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本《公告》为依据,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1-89985057(镇江市纪委监委派驻镇江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11-88916332(镇江市教育局监督与审计处)。
  本公告由镇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511-88916342;0511-8891634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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