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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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师资整体水平,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南京市钟英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制内骨干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和秦淮教育信息网(http://www.njqhjy.cn)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等详见《南京市钟英中学2023年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组织纪律观念强,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
5.具备《岗位信息表》中的其他资格条件;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2月25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4日8:00至8月6日16:00。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补充材料。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登录秦淮教育信息网“南京市钟英中学2023年公开招聘骨干教师”报名入口,并按要求填报,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3.报名提交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2)报考学科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符合应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4)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5)本人所获荣誉及代表个人业绩的材料(限报十项,重点应提交岗位需求表中要求的学科骨干称号、学科竞赛获奖等证明材料,此类证明材料均应提供证书或文件的原件,其他网上名单截图、公示截图或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均无效);
(6)打印后本人手写签字确认的《南京市钟英中学2023年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应聘人员承诺书》(附件2)。
4.有关要求:
(1)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2)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岗位要求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
(4)所提交的证书均应在有效期以内,岗位信息表中涉及有效期计算,截止时间至2023年8月31日;
(5)所有报名材料均需上传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是资格审查的主体,根据设置的招聘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8月4日8:00至8月6日19:00。
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可于2023年8月4日8:00至8月7日12:00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8月4日8:00至8月7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考生改报或补报材料。
(三)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8月4日8:00至8月7日17:00。
(四)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开考比例”栏,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情况,将在南京市教育局网和秦淮教育信息网发布。
(五)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登录报名平台,在2023年8月9日8:30至8月10日17:00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咨询电话: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六)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个部分。
1.笔试
笔试组织:由秦淮区教育局按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不指定考试教材。
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8月11日。笔试地点和具体要求以准考证标注的为准。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查询,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码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负责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或通过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并携带网上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审完毕后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在招聘单位网站发布。面试由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自行组织。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主要采用模拟课堂、综合面试等形式,各项测试均按百分制,合格线均为70分,低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具体面试形式及成绩占比详见《岗位信息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3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70%
(七)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进行考察。根据相关要求,考察对象如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和具有较重、严重交通信用失信记录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秦淮区政府网、秦淮教育信息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须遵守承诺书中约定事项,如有违反,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咨询
南京市钟英中学:025-84525507
(二)招聘监督
秦淮区教育局:025-52650616,52650617,52650626
本公告由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原文标题:南京市钟英中学2023年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公告
文章链接:http://edu.nanjing.gov.cn/bsfw/zpzk/202307/t20230724_39700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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