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招聘
根据工作需要,为及时补充卫生人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内容,详见《宿城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3.2022年7月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未满3年的在编(在册)人员;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6.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7.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8.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9.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1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或2020年、2021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10.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城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报名前通过宿城在线(www.sqsc.gov.cn)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宿城在线(www.sqsc.gov.cn)。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5月5日9:00-5月10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2年5月5日9:00-5月11日17:30;
陈述申辩时间: 2022年5月5日-5月12日期间9:00—16:00;
缴费时间:2022年5月5日9:00-5月12日17:3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2.注意事项
考生在报名与资格初审中应注意下列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宿城在线网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3)区卫健局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
(5)考生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27-80975995。
(6)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考试。
(7)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8)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缴费确认后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5月25日9:00—5月27日16: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由宿城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22年5月28日9:00--11: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以岗位需求专业知识为主。本次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范围,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查询:在宿城在线网站(http://www.sqsc.gov.cn/)公布,考生自行查询。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考试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的,按实际进入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由宿城区卫生健康局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宿城在线网站公告。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
2.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
3.考生本人近期1寸证件照片2张。
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公告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审核(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不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不符合政策规定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等,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本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按规定,届时将规定递补截止时间。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须现场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并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宿城在线(http://www.sqsc.gov.cn/)上公布。
(五)面试
面试由宿城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分析、理论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分值为100分。参加面试的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面试。
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具体方法为: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生总成绩。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体检人选名单在宿城在线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由宿城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体检前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在职但体检前已辞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宿城区卫健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执行。同时要符合《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中“第二章注册条件”的相关要求。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考察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宿城在线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同一岗位至多递补两次)。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部门的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应注意: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考生在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须按照宿迁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执行。考生须于考前完成在宿健康监测,同时至少于考前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符合要求,且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省、市、区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七、其他事项
(一)简章发布。本简章由宿城区卫生健康局、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发布。
(二)责任分工。宿城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对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类政策的解释,按照本简章的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各个相关环节的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搭建统一的集中公开招聘平台,依法依规履行指导、监督、查纠职能,建立公开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纠偏机制,受理举报投诉,按规定程序组织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三)政策口径。专业设置、年龄、服务期规定等相关政策口径如下:
1.专业设置。按《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设置。
2.年龄规定。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6年5月5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3.服务期规定。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建立新聘用人员服务期制度,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无故放弃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一年内不再接受其再次应聘。新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三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三年(含试用期)。
4.其他事项。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各种证书等,其他报名人员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港澳台相关人员报考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相关政策,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江苏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
咨询电话:宿城区卫生健康局0527-80975995
监督电话:宿城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0527-80979909
附件1:宿城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3:考生健康申报及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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