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招聘
因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检验技师10名,现将招聘岗位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与岗位
岗位 类别 |
岗位名称 |
招聘 人数 |
考试 形式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对象 |
专技 |
检验科技师 |
10 |
面试 |
本科 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临床检验诊断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免疫学、病原生物学 |
社会人员 |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本岗位工作,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此次招聘对象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户籍不限。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不宜应聘的情形。
二、报名及审查
(一)报名办法
1.自公告发布日起接受报名,截止2022年5月19日15: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直接投递《报名表》(附件1)、《个人简介》(附件2)及相关报名材料的方式报名,邮件名称为“岗位名称+姓名”,除《个人简介》需以EXCEL格式上传外,其余材料均以原件扫描,并合成一个PDF发送至人事科邮箱wx2hh@126.com,具体格式可参考《扫描材料示例》(附件3)。
咨询电话0510-68562955 ,联系人:钱老师(上午7:45-11:30,下午13:30-17:00 ),双休日除外。
3.报名所需材料:
请提供 ⑴报名表(附2寸彩照) ⑵身份证 ⑶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⑷专业技术资格证 ⑸有工作经历者提供单位人事科开具的工作证明(聘书)或养老保险缴纳记录。
4.报名注意事项:
(1)上述报名材料均需由证书原件扫描,并注意完整性和清晰度;所有材料均应按实提供,医院将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应聘人员应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3)报考人员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
(4)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应按照我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考核,否则作弃考处理。
(二)资格审核
1.医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审核人员收到报名材料后将在72小时内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告知应聘人员审核情况。若出现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但未收到初审情况反馈的异常情况,请及时电话联系,逾期视作审核未通过。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考核。
2.资格审核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行业资格准入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已交纳报名考试费的予以退还。考试结束后,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其考试成绩视为无效,且不退还报名考试费。
(三)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缴纳报名费100元,缴费方式另行通知,开考时尚未交纳报名费的视为放弃。
三、招聘考核
(一) 考核方式及内容
本次考核以面试的形式进行,不指定辅导用书,考核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包括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掌握情况,以及工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仪表举止等。
(二)成绩计算方式
1.考核总分为100分,综合得分60分为合格线。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2.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根据面试考核合格人员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高分录取。
(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医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
(四)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需配合做好考核期间防疫工作,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健康码申报、体温监测等。如有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造成疫情传播者,将被取消考试成绩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体检及考察
(一)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二)在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因不合格、放弃或其他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由我院决定是否递补,递补按考核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延(成绩不合格的不得递补)。
五、公示及录用
体检合格人员经考察合格后,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本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原因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办理相应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0-68562962
附件1:报名表.doc
附件2:个人简介.xls
附件3:扫描材料示例.pdf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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