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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招聘

2022苏州市相城区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公告

  根据相城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及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2022年拟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具有行政事业编制的高层次卫生人才。
  二、引进岗位
  详见《2022年苏州市相城区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行政事业编制。
  (五)具有《相城区卫生人才计划实施细则》(附件2)中 A、B、C 类特聘人才要求的相关业绩和资格条件。
  四、报名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2年8月20日至2022年9月20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方式
  采取邮寄报名方式,一律以EMS邮寄。申报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恕不退还。邮寄快件正面注明“相城区卫生人才引进应聘材料”。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三)报名材料(复印件均为1份)
  ①《2022年苏州市相城区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本人签字版原件1份;
  ②身份证(正反面);
  ③学历、学位证书;
  ④在编在职证明(如最新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上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社保证明等);
  ⑤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重要培训(进修)、荣誉称号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⑥临床技术水平证明材料(仅实用型临床医学人才提供)、科研项目立项文件(合同/证书)、学术奖励证书(批准文件)、重点学(专)科批准文件、代表性论文、SCI第三方影响因子和收录引用证明等;
  ⑦入选的人才工程证书(批准文件)、重要学术组织职务证书(批准文件);
  ⑧符合《相城区卫生人才计划实施细则》中 A、B、C 类特聘人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报名时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引进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引进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五、资格审核
  引进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参加面试的应聘者须在面试当天现场提供报名相关材料原件,由相城区卫健委会同引进单位进行资格复审。
  六、面试及成绩计算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考核采用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健康相城”微信公众号上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引进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政审)的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安排加试。
  七、体检和考察(政审)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引进单位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聘人员,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应聘人员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引进单位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应聘人员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符合引进条件的体检合格人员,由相城区卫健委会同引进单位共同成立引进考察工作小组进行综合考察(政审),提出考察意见。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八、录取
  因考察(政审)、资格复审、体检不合格以及因主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引进单位申请,相城区卫健委批准,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拟录用人员公示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健康相城”微信公众号上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相关规定流程办理录用等相关手续。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因应聘者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引进人才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约定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九、有关事项
  引进时人才具有行政事业编制,且符合《相城区卫生人才计划实施细则》中 A、B、C 类特聘人才条件之一的,经区委人才办主任会议认定后,按相关规定流程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层次人才扶持政策。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85182252,0512-85182615。
  十一、防疫要求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提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复审)当天“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还需持本人参加的考试(复审)开始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复审点)参加考试(复审)。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健康相城”微信公众号相关公告,并对我区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二、本公告由苏州市相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政策咨询:0512-85182661
  引进单位政策咨询:详见岗位表(附件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附件:
  苏州市相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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