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招聘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单位人才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常卫组人〔2017〕304号),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1名卫技人员其中:进编人员33名,不进编人员1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2)。
(二)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11月1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1年11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对象中的应届毕业生,指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就业(“尚未就业”是指在报名时为失业状态,下同)的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2021年1月1日后毕业尚未就业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四)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于2022年11月3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2年11月3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五)资格条件中有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六级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有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六)招聘岗位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为实际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3日。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招聘岗位中有要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最迟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含2023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该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2年11月3日前,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常州市各级卫生健康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changzhou.gov.cn)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wjw.changzhou.gov.cn)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czks.czrsj.cn:8001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22年11月1日9:00-11月3日16:00
上传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2.缴费确认时间
2022年11月1日9:00-11月4日11: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报考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一个进编岗位(详见附件1)和一个不进编岗位(详见附件2)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及时向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含上传照片审核)人员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5.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6.应聘人员应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系统上的诚信协议,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7.常州市各级卫生健康医疗卫生机构编外在职人员报考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考试组织
1.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适时组织开展资格复审、考试考核工作,并按规定做好疫情防控。报考人员应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2.考试前,由招聘单位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者,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可在招聘单位网站上查询。按“应届毕业生”报考的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应届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3)。
3.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考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其中,常州市医疗急救中心01岗“院前急救医生”由常州市卫健委组织实施;其他岗位,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具体考试方式、考试时间、成绩计算方法和公布等内容由招聘单位制定考试工作方案,在考试实施前至少5个工作日报市卫健委审核同意后在各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招聘单位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卫健委负责监督。
五、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市卫健委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系统的资格。
招聘单位为进编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招聘单位与不进编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递补。
六、咨询与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中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9-85682570,0519-85682579
七、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报考人员应严格履行防疫义务,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本公告由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3.应届身份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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