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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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南京市六合区卫健系统基层卫生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经研究,南京市六合区卫健委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编外卫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lh.gov.cn)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六合区卫健委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5.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注明的为准。
6. 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并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能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7.凡是要求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的岗位,提供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应聘人员与报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根据招聘政策或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7日至10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本人无法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按要求提供各类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函、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报名地点
南京市六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203室(南京市六合区气象路8号)。
4. 提交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如实填写上交《六合区卫健委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卫技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报名人员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请在照片后面写上名字);
(4)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5)相关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
(6)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
(7)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5. 资格审查
南京市六合区卫健委人事科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0月17日至10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8: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查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10月17日至10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资格审查单位对资格审查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10月17日至10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8:00。
6.有关要求
每位报名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凡因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紧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10月26日10∶00-12∶00,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100%计算总成绩。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地址:南京市六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203室,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按岗位招聘数的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组织加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为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限。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的,从该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未按要求参加报名、缴费、笔试、资格审核和体检,或关闭告知的联络方式导致无法联络,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咨询
南京市六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025—57758718
五、招聘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六合区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南京市六合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025—57755063
本公告由南京市六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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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南京市六合区卫健委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卫技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jlh.gov.cn/lhqrmzf/202310/t20231011_40288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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