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考试公告
一、选调职位
详见《建湖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江苏省内在编在岗公务员及通过军转安置或省统一招录考试获得参公事业编制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基础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服从安排,能够适应长期一线驻点办案工作;
7.具备选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建湖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有《公务员法》第74条所列回避关系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2021年5月27日至6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建湖县纪委监委干部管理监督室(建湖县教育局大楼912室),联系电话:0515-86210301,电子邮箱:jhjwcf@163.com。网上报名一般只接受盐城市以外人员,用PDF格式提供报名材料,同时应电话确认网报材料是否收到。
2.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a.报名表1份,请报考人员下载填写《建湖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b.个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公务员(参公事业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编制性质及在岗证明,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
c.不超过500字的个人自荐材料(有本人发表的署名文章、撰写的会议交流材料、获得相关奖励证书等可一并附上)。
(二)资格审查
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选调资格的人员发放《准考证》。符合选调资格人数与公开选调职位数比例不低于3:1。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选调名额3倍的,相应核减选调职位数。
(三)领取面试《准考证》
1.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建湖县纪委监委干部管理监督室(建湖县教育局大楼912室)领取(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盐城市以外的考生可于面试当天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以面试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调职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审核贯穿选调全过程。考察包括核实人事档案、身份性质、工作能力、人岗适宜度等方面情况。
六、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按照选调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由选调单位研究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前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当地组织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县内考生只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所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对体检合格拟选调人员在建湖县纪委监委门户网站(http://www.jsjhjw.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无异议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编制性质、职务职级等相关待遇按我县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建湖县纪委监委干部管理监督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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