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强优秀年轻干部人才资源储备,为推进“强富美高”新高淳建设提供高素质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从2020年起依托区属国有企业等平台载体,面向国内外原“985”高校及相应层次大学毕业生,组织实施“名校优生”入淳计划。现根据《高淳区“名校优生”入淳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发布2021年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
(一)招聘主体
1. 南京高淳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国资集团)组建于2016年10月,是南京市高淳区政府直属的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37.5亿元,总资产规模516.81亿元。拥有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53家,员工260人。集团主要负责对所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运作,承担保值增值以及国有资产优化配置任务,业务范围涵盖金融服务、商贸农业、投资建设等三大板块。未来,集团将秉承“同心、担当、卓越、共赢”的企业核心价值观,通过完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升运营管理水平,使三大主业优势得到进一步凸显。
2. 南京市高淳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建发集团)组建于2016年10月,是南京市高淳区政府直属的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12亿元,员工1000余人,集团直接管理的下属企业有南京南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淳科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南京路通工程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苏圣文化旅游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国邦水务有限公司、南京睦和置业有限公司。集团业务范围涵盖了交通、水利、市政和保障房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文体商旅、工程科技咨询、环境技术研发、污水处理运维、商业地产等板块,未来将着力打造集“投资融资、建设管理、实业发展”于一体的投资经营发展集团。
3. 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区开发集团)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4.5亿元,总资产规模318亿元,拥有14家下属子公司,员工120人。该集团是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为打造建设成更具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一流科技园区而批准设立的区属国有控股集团公司,主要负责园区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管理、招商项目引进和服务、园区综合开发和产业投资等。
4. 江苏高淳国际慢城文化旅游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慢城集团)成立于2017年10月,是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为打造长三角旅游目的地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整合全区旅游资源进行市场化运营而批准成立的区属国有控股集团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下属全资、控股、参股公司25家,员工近500人。主要承担全区以固城湖、高淳老街、游子山、桠溪国际慢城“四大片区”为重点的文化商贸旅游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管理工作,业务涵盖园区开发、景区运营、旅游服务、文化创意、酒店管理、休闲农业、金融资本运作等。
(二)招聘数量
14个岗位,共招聘15名,详见附件(根据报名情况,可适当增加招聘数量)。
(三)招聘专业
招聘专业主要包括工商管理、城市经济、金融财会、建筑工程等,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一)学历要求
1. 本科生:全国原“985”高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或往届毕业生,要求全日制本一学历(不含专接本),并取得相应学位;或QS世界大学排名(2021年发布版,下同)前500名高校应届或往届留学回国人员。
2. 研究生:全国原“985”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或往届毕业生,本科阶段为原“985”、“211”高校全日制本一学历(不含专接本),或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要求为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高校应届或往届研究生,在国内取得本科学历的,本科阶段要求原“985”、“211”高校全日制本一学历(不含专接本);在国外取得本科学历的,本科阶段要求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高校。
3.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专业水平较高,志愿到基层工作,吃苦耐劳,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同时具备相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3. 报考年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28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0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35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备下列条件,同等情况下优先聘用
1. 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2. 具备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
3. 担任过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或院(系)及以上学生组织正副部长、正副主席(会长)等职务;
4. 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5. 获得过院(系)或校级二等奖学金及以上奖励;两次及以上院(系)或校级三等奖学金奖励;
6. 其他优先考虑的条件。
(四)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或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未解除的;
2. 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作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 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 有失信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或有按有关规定需回避情形的人员;
5. 现役军人;
6. 在读学生(应届除外);
7. 有关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报名方式为个人自愿报名。
报名起止时间:2021年7月16日8:30至2021年7月30日17:30。报名方式为个人自愿报名,高淳区内报名人员可携带个人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本人身份证等材料原件,至所应聘公司办公室现场报名;高淳区外报名人员将个人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本人身份证等)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至gcmxys2021@126.com(邮件标题注明“报考集团名称+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表附后。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25-57338121
相关公司地址及联系方式:
1.南京高淳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报名地址:南京市高淳区创新大道9号市民中心5楼A509室;联系电话:025-57338361)
2.南京市高淳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报名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丹阳湖北路16号5楼505室;联系电话:025-57338355)
3.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报名地址:南京市高淳区古檀大道1号开发区管委会8楼1816办公室;联系电话:025-57358877)
4.江苏高淳国际慢城文化旅游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报名地址:南京市高淳区阳江镇迎湖桃源10号二楼206室;报名电话:025-57330025)
(二)资格审查。由南京市高淳区相关部门对报名人选资格、综合条件进行审查评价。
(三)组织测试。相关部门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每位应聘人员进行综合素质测试(分为笔试、面试)。
测试考核期间将统一为外地应聘者提供一天免费食宿。应聘者按要求参加完现场测试考核后,可领取一定的往返交通费补贴。
(四)组织考察。南京市高淳区相关部门与进入考察程序的初步人选沟通,了解其自身规划、相关背景和入职意愿等情况。确定考察人选后,派出考察组,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延伸考察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及岗位适应性、匹配度等方面情况,审核人选的档案,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同步进行体检。
(五)讨论决定。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考察组考察情况汇报后,提出拟聘用人选建议方案,报区委区政府同意。
(六)任职公示。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聘用前公示。公示反映有问题、经调查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资格;未发现影响聘用相关问题的,按程序办理聘(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名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将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七)聘任试用。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进入正式聘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四、相关待遇
(一)人员身份。聘用人员为企业性质,与国有企业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
(二)薪资待遇。级别晋升前,税前年薪本科生不低于20万元、硕士研究生不低于25万元、博士研究生不低于30万元;级别提升后,薪资待遇提升由区国资办会商相关国有企业,参照企业聘用人员待遇级差确定。
(三)住房待遇。聘用人员在淳工作期间高淳区域没有住房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单身公寓或租房补贴(据实补贴,最高不超过21600元/年)。工作满两年(含试用期)在高淳区域购房的,可享受购房补贴政策,本科生每人20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30万元,博士研究生每人40万元,分5年兑现(自享受购房补贴之日起须继续在高淳区工作5年以上),中途因个人原因离职或解除聘用合同需退还全部购房补贴。
人才安居等其他引才政策有类似规定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四)其他待遇。聘用人员在子女就学择校、医疗、健康体检等方面给予便利和保障。
五、培养管理
(一)管理权限。区委组织部专门建立“名校优生”人才库,进行跟踪管理,制定实施“一人一策”培养计划。区国资办会同相关国有企业提出聘期及年度工作目标,开展定期考评,由国有企业、培养锻炼单位负责直接管理。
(二)聘期管理。应届毕业生被录用后,毕业前可在企业实习并享受实习期待遇(实习期待遇由所在国有企业提出,经国资办同意实施)。实习期间未能如期获得毕业证书的,可延长不超过一年实习期并享受实习期待遇。
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对工作能力不强、考核不合格、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违反聘用合同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三)培养锻炼。试用期满进入正式聘用期,聘用人员按国有企业中层副职岗位进行培养管理,正式聘期满2年后,可以提任为国有企业中层正职。聘用期间,南京市高淳区委组织部统筹选派聘用人员到区相关重点部门挂职培养锻炼。
(四)晋升途径。正式聘满5年后,对表现优秀且岗位适应能力较强的聘用人员,按照《江苏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择优提拔聘任为国企领导班子副职等区管领导岗位,享受相关政治、经济待遇。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调任公务员。
聘用时已有一定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工作经历,并具有一定职务职级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相应任职。
高淳区“名校优生”入淳计划报名登记表.docx
高淳区“名校优生”入淳计划招聘岗位表.xlsx
高淳区“名校优生”入淳计划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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