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根据《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及直属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现将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防疫要求
考生应认真阅读《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及直属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招聘资格复审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附件1)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及时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如需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请于资格复审前联系招聘单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的考生,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经初审合格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2021年10月29日(星期五),13:00-15:00,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苏州高新区狮山路22号人才广场二楼招聘大厅)。
(三)资格复审程序:因防疫要求,须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须提供材料: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填写完整并加贴2寸照片的《资格审核表》一份,并提供网上报名时上传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
1、资格审核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簿(户头联及本人联);
4、本科学历阶段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硕士毕业生另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
6、工作经历(劳动合同、社保关系、工作成果等)证明材料;
7、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及直属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招聘资格复审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附件1)一份
考生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诉申辩。
(五)资格复审其他事项: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招聘简章》为准。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8781867、6841417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特此公告。
附件1:《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及直属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招聘资格复审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
附件2:《资格审核表》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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