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南京市栖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编外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应聘者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吃苦耐劳,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3.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
(二)应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 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 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治安处罚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岗位一 |
2 |
本科及以上 |
财务财会类 |
岗位二 |
3 |
本科及以上 |
公共管理类 |
岗位三 |
1 |
本科及以上 |
计算机(软件)类、计算机(网络管理)类 |
注:1. 以上招聘岗位的专业设置参照《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 每位应聘者仅可选择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多个岗位。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简章发布
招聘简章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www.njqxq.gov.cn)发布。
(二)现场报名
1.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1日至5月12日,9:30-16:30。
2.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毕业证书、含二维码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2寸免冠近照两张;
(4)报名登记表(下载附件并如实填写);
(5)健康承诺书(下载附件并如实填写)。
3.报名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政务服务中心E厅(仙林街道文苑路118号)。
4.联系电话:025-85392969(周一至周五9:00-18:00)。
(三)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并现场出具准考证。
2.根据招聘简章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的年龄、学历等进行审查,应聘者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须由应聘者本人参加,材料缺一不可,应聘材料由招聘机构收纳存档。
4. 防疫信息核查: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名当天考生须提供“苏康码”(绿码)、不带“*”号的防疫大数据行程卡,且要提供报名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行现场报名。
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参加现场报名:活动前28日内有境外旅居史、21日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活动前28日内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人员;“苏康码”为黄色、红色人员;“行程卡”异常人员;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已治愈出院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活动前14日内与正在接受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等密切接触的人员;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14日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县区)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前14日内本人或同住家人有外市旅居史人员;前14日内有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旅居史人员。
如疫情防控有最新要求,将及时补充公告。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1. 面试内容以岗位职责、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为基础,考察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2. 面试合格线为60分,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录用资格。
3.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准确畅通。
4. 面试工作结束后,将成绩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www.njqx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五)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若被通知人员放弃体检,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如遇面试成绩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标准参照《南京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第六条“关于考察(政审)”的规定。
(六)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www.njqx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若拟聘用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须通过体检及考察方可聘用,实际聘用人数不足计划数的按实际人数聘用。
三、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经体检及考察(政审)合格人员,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被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试用,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薪资待遇参照单位同等岗位薪资标准,不高于6万元/年(包含五险一金)。
本简章由南京市栖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健康承诺书.docx
南京市栖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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