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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2022年苏州市吴江区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招聘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省、市关于做好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帮扶低收入家庭、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相关要求,2022年我区将面向低收入家庭、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开展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2年吴江区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岗位32个,主要包括劳动保障、执法辅助、农业服务、城市管理和社区矫正等,其中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18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处于失业状态、2021届和2022届吴江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含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由民政部门确定的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包括低保、低保边缘、特困人员、支出型困难家庭和其他困难家庭);
  2.由人社部门认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高校毕业生;
  3.由工会部门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
  4.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30日)。
  (二)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行为,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及相关技能要求。资格条件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2022年毕业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取得毕业证书(即学历证书)的时间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其他2022年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的。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及初审
  1.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9月13日9:00至2022年9月15日15:00,登录网站(www.wj-hr.com)“考试/报名”入口报名,网上初审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16日15: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提交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提出陈述申辩,联系电话同报名咨询电话。
  3.报考人员需下载填写《2022年度吴江区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招聘安置阶段报名表》(附件2),并与“报考人员类型证明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档,上传至报名系统“其他证明材料”中。
  (二)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请登录网站(www.wj-hr.com)“考试/报名”入口查看。现场资格复审当天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上交的复印件请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报名资料复印件不退回):1.《2022年度吴江区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招聘安置阶段报名表》(附件2);2.《应聘人员登记表》,请已通过网上审核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点击确认《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后打印应聘人员登记表;3.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4.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5.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尚未取得者须按照本《公告》“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第(二)项第1点规定,先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可先提供学校证明信或录取通知书原件);6.报考人员类型证明材料,其中以“低收入家庭”条件报名的,请前往苏州市民政局官网救助信息查询模块自主打印证明(网址:http://minzhengju.suzhou.gov.cn/);以“特困职工家庭”条件报名的,须携带总工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特困职工救助证》;以“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条件和“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条件报名的,由人社部门通过相关系统比对核实信息。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如实填报符合自身资格条件的岗位。报考人员应当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到其他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并同意按照有关调剂(选岗)要求执行。
  2.在整个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或与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所报考岗位的资格审查口径不相符合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考资格。考生对资格审核意见有异议的,请及时在资格复审现场向审核部门陈述申辩。
  四、疫情防控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复审)前,考生须接受“苏康码”“防疫行程卡”查验和体温检测,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还需持本人参加的考试(复审)开始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复审点)参加考试(复审)。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网站(www.wj-hr.com)及微信公众号相关公告,并对我区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招聘考试
  根据报名审核通过人数确定招考方案,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确定录用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的,或因考察不合格的,可进行人员依次递补。录用后(报到通知单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社会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统一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八、录用及待遇
  对于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并安排上岗。由基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时间期限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工资待遇根据同类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资水平确定,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等。在劳动合同期内,人事档案管理、党、团关系管理参照现行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被录用的人员在从事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作期间,必须自觉服从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执业资格证书或技术资格等方面的特别规定),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九、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组织人事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63950610、63950625
  监督投诉电话:63950926
  十、其他
  其他事项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城乡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保就〔2014〕2号)文件执行。
  本公告由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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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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