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为全面优化开发区专业技能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工作专业化水平,结合各部门工作需要,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有相关工作经历和业务特长的专业技能人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有三年及以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或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工作经历,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国(境)外留学毕业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及心理素质。
5.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计划招聘专业技能人才2人,相关要求详见《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专业技能人才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23日。
(二)本次招聘采用线上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有意者请加入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专业技能人才招聘群,所有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该群进行及时发布(QQ群号:184019262,报名材料发送专用邮箱:kfqzzrsq@163.com)。
报名需提交下列材料:
1.《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专业技能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2),报名人员可以网上下载报名表;
2.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照;
3.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扫描件资料;
4.如是党员的,须出具党组织关系所在地镇(区)党(工)委证明材料,党组织关系尚在学校党支部的须出具学校党支部证明材料。
咨询电话:0513-81288040。
招聘地址:海门区广州路999号江海商务大厦1622办公室。
(三)资格初审。根据网上申报材料,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意见通过报名群及时反馈。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设1:3开考比例,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
(一)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本次招聘条件,对所有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行出示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和有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一份。
(二)综合水平测试
综合水平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进入笔试环节,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协调沟通能力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笔试根据考试情况设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后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并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量化加分
1.获得海门区级专项奖励、荣誉奖励的加1分,南通市级的加1.5分,省级的加2分,国家级的加3分,个人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
2.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根据资格等级对应加2、3、4分。
3.预备党员、中共党员的加1分。
以上加分项均须提供佐证资料,并在面试当天上交招聘工作办公室。
(四)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总分100分,面试总分100分。综合成绩得分(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40%+面试×60%+量化加分。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体检费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七)公示
对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将由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企业——江苏长江口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手续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试用期2个月。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试用期结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手续办结后不再递补:
(1)拟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五、薪酬待遇
正式招聘录用人员薪酬待遇、社保等参照本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招聘公告》为依据,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招聘公告》要求以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0513-81288226。
七、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根据江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实施。考试当天入场时,考生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实时“苏康码”“通信行程卡”和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接受体温检测。苏康码、通信行程卡为绿色、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且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并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个人健康情况申报暨承诺书》(附件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生应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八、本《招聘公告》由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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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专业技能人才招聘岗位简介表;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专业技能人才招聘岗位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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