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南京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是南京市教育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教育技术装备的研究与管理工作,根据单位事业发展需要,为加强中小学实验室管理,提高实验教学的支撑能力,更好服务南京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公开选调理科实验专业技术人员2名。
一、选调岗位
2023年共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2人。具体详见《南京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2023年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
南京市教育系统范围内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调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五项基本条件。政治素质过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事业心责任感强,有教育理想和教育情怀,热爱教育装备工作,自觉为提高实验教学质量贡献智慧;实验教学能力强,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功底,教学经验丰富,教育教学成绩优异;熟悉学校实验室工作,掌握实验室建设、管理、应用的基本要求,有相关学科的基本实验技术能力;职业道德优秀,能廉洁自律,有较好的服务精神,善于听取和总结基层经验,勇于探索实验教学改革创新。
3.从事相关学科一线教学工作8年以上。且具有较强的学科教学能力和教学组织管理能力,在本地区有一定的学科影响力。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具备《南京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2023年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选调程序
1.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3月27日。
报名时,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并将填写完整的《南京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2)、入职以来工作总结、身份证、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并盖章)、学科教学能力证明材料(限6项)、教育研究成果及课题结题证明材料(限4项)、学科或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力证明材料(限6项)、荣誉证书(限5项)等原件的扫描件,生成一个PDF文件,发送到邮箱:5986274@qq.com ,文件命名为“2023+岗位编号+姓名”。
2.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初审是依据报名对象提供的入职以来工作总结、其他报名材料,进行基本条件和资格审核。复审是对初审合格的报名对象,进行基本条件、教科研能力及学科影响力等专业状况评分,并按照1:3的比例择优确定各岗位的面试考核对象。
3.面试考核:以现场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日期提前一天通知面试考核对象,主要包括师德修养与表现、职业认知与素养、任职资历与条件等方面。
4.组织考察:根据材料审核和面试情况,经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考察。
5.根据材料审核、面试考核以及组织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报市教育局审议。
6.公示选调人员名单,公示期结束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咨询监督电话
选调工作咨询电话:025-84550968
监督电话:025-83639921,83639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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