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08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内容,详见《2023年泗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2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或2022年、2021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县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5217786);
9.2023年12月16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10.2020年3月13日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实施后,根据其规定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截至2023年12月16日,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未满3年的在编人员;
11.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泗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iyang.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络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站:泗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iyang.gov.cn/)。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6月12日09:00-6月16日12:00。
资格初审、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6月12日09:00-6月17日12:00。
缴费时间:2023年6月12日09:00-6月18日12:00。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进行缴费,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2.考生在报名与资格初审中应注意事项:
(1)考试相关信息、公告均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告栏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2)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3)泗阳县人社局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考生尽量避开最后24小时报名高峰,并及时关注审核结果和缴费状态。报名、照片上传时间截止后系统不再接受报名及信息修改。
(6)考生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27—85271823,逾期视为无异议。
(7)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8)报名结束后,对报名通过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09:00—16:00。
(9)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网上报名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笔试
通过缴费确认后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6月29日09:00起。
笔试由泗阳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范围,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实行全程封闭管理,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考生可通过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原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时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除外),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四)专业技能测试(75-77岗位)
专业技能测试由泗阳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
对于需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6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如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6: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专业技能测试。
75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计算机、数据通信、网络安全相关知识,76、77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新闻传播理论、新媒体、摄影摄像相关知识及新闻写作。专业技能测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须达到该测试总分的60%为合格。
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排名成绩按下列规则计算:
1.笔试岗位:排名成绩=笔试成绩。
2.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岗位:排名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如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泗阳县人社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其中: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其中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
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公告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审核。
经审核,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提供虚假信息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截止时间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布。考生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2.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名单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面试由泗阳县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通知书打印时间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布,面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书为准。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按下列规则计算:
(1)笔试+面试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75-77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依旧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其他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名单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体检工作由泗阳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考察结束前,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在编人员还需主管部门同意)和无经济问题证明,报名时在职但考察前已辞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八)公示和聘用备案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后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在本次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专业设置。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设置。
(二)年龄规定。年龄18周岁以上指2005年6月16日及以前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7年6月12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技工院校学历。技工院校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按照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招聘。
(四)服务期规定。新聘用人员在泗阳县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未满最低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县事业单位的资格。
(五)其他事项。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各种证书等,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港澳台相关人员报考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相关政策,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
政策、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27—85271823(泗阳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0527—85273089(泗阳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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