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考试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畅通优秀基层公务员上行通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江苏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江苏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3年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详见《2023年淮安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公开遴选面向我市县级以下机关中已完成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完成参照登记且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
中央和省级机关驻淮单位(包括直属单位、垂直管理单位、派出机构)符合有关条件的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经同意后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要求为准。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有服务年限要求的应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其中,新录用的县级机关公务员应当在县级机关工作3年以上,2015年以后新录用的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应满相应服务年限,行政执法类及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一般应当在该类职位工作满5年。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条件和相关工作经历。
(8)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9)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10)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1)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计算工作经历、任职经历年限的时间截至2023年8月31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在乡镇机关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优惠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界定办法仅适用于本次公开遴选工作。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遴选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huaian.gov.cn/col/4729_463783/index.html)。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9:00至5月27日12: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5月22日9:00至5月29日12:00;
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5月22日9:00至5月30日12:00;
缴费时间:2023年5月22日9:00至5月30日12:00。
每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根据职位要求和提示自行上网填写有关信息和表格。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且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报名人员应作出所在单位已同意报名的诚信承诺,保证所填各项信息如实、准确,凡作出虚假承诺或填写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遴选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遴选部门依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必要时可联系报名人员或所在单位进一步核实身份、学历等报名信息;市人事考试中心对报名人员上传的照片进行审核。资格初审及照片审核不通过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时报名人员信息填报不全的,应注明需补充的内容。
报名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在缴费截止时间前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完成网上缴费,报名方为有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
报名结束后,各职位有效报名人数与遴选人数应达到公共科目笔试开考比例,开考比例原则上为5∶1,部分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报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至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应相应核减职位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职位被取消的,报考该职位并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重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9:00至12:00;所报职位被取消且未成功改报其他职位的,退还费用。
准考证由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9:00至6月16日24:00。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遴选部门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在现单位工作不满1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报名期间,遴选部门公布咨询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名人员咨询。
(二)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3年6月17日(星期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可于2023年6月下旬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职位所需其他条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盖县区组织部门印章),省委组织部选调生还需市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同意。此外,报名人员还须提供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盖印章)。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并在同职位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淮安党建网公布,公布后该环节不再递补。
(四)适岗评价(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适岗评价采取百分制量化考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后续环节。适岗评价由市委组织部组织评委依据考生填报的有关表格和提供的佐证材料(须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进行评分,评委不与考生见面,主要从知识储备、实践历练、工作绩效等方面综合考评岗位匹配度。适岗评价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在适岗评价前,遴选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见《职位表》),满分为100分。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原则上由市委组织部会同遴选部门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由遴选部门通知。
笔试综合成绩为百分制,按照公共科目笔试、适岗评价成绩分别占70%、30%的比例合成;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笔试综合成绩按照公共科目笔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适岗评价成绩分别占35%、35%、30%的比例合成。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要求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在适岗评价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淮安党建网公布,面试人选公布后不再递补。
(五)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2023年7月下旬。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人数的比例低于3:1的职位,面试成绩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场使用同一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的报名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六)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对于遴选人数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不得低于1.5:1;形不成竞争的职位,实行等额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遴选部门负责实施。遴选部门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政治业务素质以及与职位的适合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和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过硬、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级机关。
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民主测评、履历分析、发放征求意见表以及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并应当查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及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和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撰写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报名人员在考察结束之后无故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
遴选部门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与遴选人数1:1的比例,集体讨论、择优确定体检对象,不唯分取人。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确定。体检是否合格由体检医院作出结论并负责解释。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遴选人员。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拟遴选人员名单在淮安党建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遴选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要求,报市委组织部办理相关手续。根据《职位表》,部分职位有试用期的,办理调动手续前应对拟遴选人员进行试用。公示后、调动前不得突击提拔。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在体检、公示环节因报名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由遴选部门党组(党委)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批准,每个职位只能递补一次。
四、其他事项
报名人员对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如专业、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相关遴选部门联系。
如仍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遴选政策咨询:(0517)83941813;
考务技术咨询:(0517)83668563;
咨询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5月31日,每日9:00至12:00、13:3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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