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江苏交控”)成立于2000年,是江苏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省级投融资平台。公司下辖33家企事业单位,控股3家上市公司,员工2.8万余名。
公司主要承担四项职责:一是负责全省高速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等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融资。二是负责省铁路集团、省港口集团、东部机场集团的出资任务。三是负责全省高速公路、过江桥梁的运营和管理。四是依托交通主业,负责涉及金融投资、电力能源、客运渡运、智慧交通、文化传媒等相关竞争性企业的经营管理。
江苏交控全方位营造高品质人才发展生态:聚力构筑人才平台。组建成立产业发展、数字交通、养护技术、绿色双碳和营运管理五大研究院,国务院科改示范企业两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六家,打造江苏交控“8916”人才孵化矩阵(8个基地,9个实训中心,16个创新工作室),累计科研攻关200多项,形成发明专利等科研创新成果175个,柔性引进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提升自主培养质量。实施“拔尖人才培养工程”, 51人次进入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创新实施先锋企业家、领军科学家、劳模工匠、未来英才四大人才培养工程,700余人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全系统人才总量达1.5万人。营造重才敬才环境。实施高层次人才特别补贴、高校毕业生专项补贴、“人才奖”专项奖励,建设人才公寓、温馨宿舍、满意食堂等人才关爱平台1000多个,各路英才在江苏交控安身、安心、安业,切实解决人才后顾之忧。
一、 招聘对象
1.2022年、2023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国内毕业生应在2023年9月前取得相应的学位学历证书。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生应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或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2.社会在职工作人员。参加社会招聘的人员应具有应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
3.具体招聘对象以各用人单位岗位招聘需求为准。
二、招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德才兼备原则。
3.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岗位
江苏交控所属单位发布的招聘岗位类别主要有:交通工程、金融财务、信息技术、综合管理、机电维护、安全管理类。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岗位信息。
四、工作地点
主要分布于江苏省南京市以及省内其他市县。具体工作地点详见岗位信息。
五、招聘流程
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一轮面试、二轮面试、公示、体检、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jchc.cn)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8日—2023年3月27日。
2.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期间登录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官网——人才中心——点击“投递简历”报名。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直接报名。
3.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请各位考生对照岗位要求,审慎选择报考岗位,多报无效。
(三)资格审查
根据用人单位岗位任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进入下一环节。
(四)笔试和职业能力(性格)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职业能力(性格)测试和笔试,其中笔试按百分制标准评分。
(五)一轮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排名高低,按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8(最高不超过1:10)的比例上限,确定面试人选(若存在上述比例范围内分数并列的,均可参加一面)。
2.若计划面试人数小于本岗位招聘计划比例上限要求的最高人数时,按实际进入一面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六) 二轮面试
根据一面成绩排名高低,按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二轮面试人选(若存在上述比例范围内分数并列的,均可参加二面)。若计划面试人数小于二轮面试比例要求的人数时,对计划进行核减或取消。
(七)岗位调整规则
同一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以及后续各考试环节(笔试、一面、二面)人数的比例至少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一面、二面开考前调整该岗位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开考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需求为博士学历、高层次人才等岗位的除外。
(八)综合考试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根据笔试、一面、二面成绩各占30%、30%、4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试成绩计算过程均保留2位小数。
(九)拟录用人选和递补录用人选
1.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得分和排名,按拟录用人选人数≤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原则确定拟录用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笔试成绩、二面成绩、一面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用人选。
2.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得分和排名,可按递补录用人选人数≤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原则,拟定递补录用人选。
3.当拟录用人选放弃录用资格,或不满足录用资格时,用人单位可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将递补录用人选顺延递补为录用人选。
(十)公示
各用人单位的拟录用人选、递补录用人选需在本单位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十一)体检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候选人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十二)录用
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选,由各用人单位办理录用相关手续。
六、不予录用情形
1.应聘人员在笔试、一面、二面、体检、公示等任一环节未满足条件者,均不予录用。
2.录用通知下发后,拟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已签订的三方协议)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已签订三方协议),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3.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已签署劳动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录用人员,须在各单位规定时间内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提交用人单位,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4.在本次招聘考试任一环节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者。
5.有违法、犯罪或违纪嫌疑尚未查清的,或立案审查尚未结案者。
6.受学校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未满规定时限或处分尚未解除者。
7.国家法律、法规,江苏交控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不得录用的情形。
上述情况如有瞒报谎报,一经查实,江苏交控及下属用人单位有权无条件取消录用资格,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江苏交控及所属用人单位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用人单位将通过短信、邮件或电话通知各环节安排,请应聘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关注短信、邮件和电话提示。在招聘过程中,如因个人信息不正确或通讯不畅导致无法取得有效联系的,视为应聘者放弃本次应聘。招聘期间其他相关信息,敬请关注应聘单位官方网站。
3.本公告发布的招聘人数为本次招聘的上限人数,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应聘者报名人数、笔试、一面、二面情况等,调整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具体岗位调整情况请关注应聘单位官方公告。
4.江苏交控所属其他单位自行组织的招聘活动,请关注相关单位发布的招聘公告。
八、咨询电话
025-52863660
九、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苏交控党委组织部及所属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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