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法考试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计划
综合文字岗位,副科职或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1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全市范围内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不含中央和省级机关设在地方的垂直管理单位和派出单位)。
(二)选调条件
1.政治忠诚可靠,严守纪律规矩,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敬业和奉献精神;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专业不限;
4.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其中2015年以后新录用的乡镇(街道)公务员须满5年服务年限,选调生须满3年服务年限;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素质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尚在新录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相关环节入围人选名单,在泰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8日上午8:30—12月14日下午17:30。
2.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泰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相关材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tzstyjrswj@sina.com),文件名统一格式“姓名+身份证号码”。
下载网址:http://www.taizhou.gov.cn/col/col392/index.html。
3.所需材料:
(1)《泰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证书扫描件及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jpg格式,报名表和照片文件名统一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二)资格初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存在虚假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拟选调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按规定程序取消选调计划。
(三)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不指定考试范围,重点考核文稿写作能力。笔试总分100分,60分(含)为合格。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考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结束后,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和面试人选。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单位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60分(含)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和面试成绩以1:1权重计算综合成绩。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五)体检。按照选调计划1:1比例,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名确定。体检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列入体检人选的,须在体检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见附件2),无法提供的,取消体检资格。
(六)考察。按照干部考察相关程序,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看档案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进行核实,了解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
(七)公示。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拟选调对象在泰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aizhou.gov.cn/col/col392/index.html)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计划缺额,由泰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八)办理调动手续。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使用的拟选调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发布公开选调政策咨询电话:81550811。
2.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电话:86393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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