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试
根据《江苏财会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及专职辅导员公告》的安排,现将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报名成功即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且缴纳报名费用的考生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7月7日8:30至7月9日17:30。
资格复审地点:江苏财会职业学院行政楼(学校南门西侧)408办公室。
资格复审提交材料:(所有材料需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
1.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
2.社会人员:须提供身份证、研究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留学证明,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留学人员需提供留学学校及专业相关证明材料。
4.报考岗位13的考生:还须提供乒乓球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证书。
5.报考岗位14—17(专职辅导员)的考生:还须提供:
①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材料,须由本人目前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
②本科或研究生阶段院级及以上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材料。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任职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
③高校辅导员或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高校、企事业单位任职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31日。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参加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及心理测试。
二、考试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方式
岗位1—12考试方式:①试讲,②面试;
岗位13考试方式:①专业技能测试,②面试;
岗位14—17考试方式:①笔试,②心理测试,③面试。
(二)考试时间
岗位1—12试讲时间:2021年7月10日8:30;
岗位13专业技能测试时间:2021年7月10日14:30;
岗位14—17笔试时间:2021年7月10日9:00至10:30;
专职辅导员岗位心理测试时间:2021年7月10日10:40;
在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及心理测试考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如进入面试阶段):2021年7月11日8:30。
(三)考试地点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教学实训中心。
请所有考生务必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场,如未按时到达,则视为放弃本次考试。教学实训中心在学校北门西侧,若需驾车进校请从学校南门登记后方可进入。
三、考试形式
1.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试讲考试包含以下三个环节:①备课:考生根据教材中指定的教学内容(现场抽取),在指定地点和备课纸上独立备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②讲课:讲课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考生根据备课稿进行模拟上课。③答辩:答辩主要采用问答形式,由评委决定是否对考生进行提问,问题主要围绕课堂教学、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等方面,考生当场回答。讲课及答辩时间不超过15分钟。评委根据试讲、答辩情况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2.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能力、岗位适应能力。
3.笔试:主要考核高校辅导员工作实际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4.心理测试:考试内容主要以答题或访谈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核项,不计入总成绩。。
试讲、专业技能测试及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试讲、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将由主评委当场告知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将于次日前在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在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疫区的考生还应主动出示有效的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
2.按当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试当天持“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并配合安排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或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主动报告,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并配合安排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参加考试前,考生应认真阅读本文件,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考生须在本页面附件内下载《江苏财会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疫情防控考生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并签字,于2021年7月10日考试开始前将承诺书交至教学实训中心一楼工作人员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戚老师
联系电话:18961378700
点击下载>>>
2021年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疫情防控考生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x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
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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