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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考试

2021江苏旅游职业学院招聘人事代理、合同制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江苏旅游职业学院面向社会招聘人事代理、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五)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7月16日16:00;

  报名方式:应聘者直接将相关材料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jslyrsc@jstc.edu.cn,发送主题请以“岗位号+姓名+毕业学校+专业”格式注明。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当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不足1:3时,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2.应聘人员只能从所有岗位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多报。资格初审邮件回复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邮件回复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3.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应聘人员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请在公告发布网页上下载,并按要求认真填写。

  (2)自荐材料:提供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验证、各类获奖证书、技能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在海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相关证件材料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原件。

  登记表、采集表和自荐材料归入一个文件夹压缩打包。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表格、发送邮件,不按要求和重复发送邮件者不予通过初审。

  (3)被列为面试的人员另行通知,未接到面试通知者,应聘材料恕不退回。

  4.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5.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一)资格复审

  复审工作在考试前进行,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并提交一份复印件。

  1.身份证;

  2.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及佐证材料。

  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经联系表示放弃应聘的,均作为放弃应聘处理。

  (二)考试方式

  (1)1号岗考核方式:①试讲;②技能考核;③面试。

  试讲、技能考核成绩总分均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在试讲、技能考核成绩均合格者中,按试讲和技能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试讲、技能考核、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具体面试办法由学校制定(另行通知)。

  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如该岗位初审通过人数达到20人及以上,先进行技能考核,按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人数1:3确定试讲和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人员名单或技能考核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学院官网公布。成绩计算: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试讲成绩×40%+技能考核成绩×30%+面试成绩×30%。总成绩分数相同者,以面试分数高者排名在前。试讲和技能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2-3号岗考核方式:试讲、面试。

  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和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分数相同者,以面试分数高者排名在前。试讲和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4-10号岗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网站(www.jstc.edu.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具体考核时间及方案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应同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经学校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官网公示。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人事处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4-87431394,0514-87431662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4-87437755

  点击下载:1-3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岗位计划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应聘人员信息采集表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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