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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考试

2023年2月南师附中高淳学校招聘骨干教师公告

  为适应办学需求,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师附中高淳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编制内骨干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高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gc.gov.cn/)、高淳教育网(www.gcjy.info)、南师附中高淳学校网(http://nsfzgcxx.gcjy.info/)等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学科)、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师附中高淳学校2023年2月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现聘用在中小学教学岗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及相应教师资格证,且获得过区(县)级及以上相应学科骨干教师称号,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1)报名平台:登录高淳教育网(www.gcjy.info)中“科室工作”栏目。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2月27日8:00至3月1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3月1日17:00)后,不再接受考生改报或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
  (2)报名要求:
  ①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学科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②招聘岗位(学科)对应的专业需求表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3)上传材料要求:
  ①上传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上传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教师资格证书、相应骨干称号证明,以及现聘用在中小学教学岗位的工作经历证明(单位证明和社保缴费凭证)。
  ③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④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清晰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2.资格初审
  南师附中高淳学校根据设置的岗位条件,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2月27日8:00至3月2日17:00。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1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2月27日8:00至3月3日12:00。
  5.核减(取消)计划
  各学科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核减或取消计划公告。对紧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学科,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资格复审:
  报名成功者须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1.时间:2023年3月10日8:30至17:00
  2.地点:南师附中高淳学校(西大门进入)
  3.要求: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并提交以下材料:《南师附中高淳学校2023年2月公开招聘骨干教师考试报名表》(附件2),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考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不合格和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未按公告要求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公共知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为2023年3月11日上午9:30—11:00,地点为南师附中高淳学校。
  (3)笔试成绩于笔试当日下午17:00前在学校西大门现场张贴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各学科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未按公告要求按时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南师附中高淳学校在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的指导下,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1)面试名单确定
  在资格复审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面试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和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名单于笔试当日下午17:00前在学校西大门现场张贴公布,并电话通知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如因考生手机关闭等原因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时间为2023年3月12日,上午7:30前报到,地点及相关要求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和办法
  面试采用说课(含回答问题)的形式。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成绩为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体检。
  (3)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40%+面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60%。
  (四)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学科)招聘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南师附中高淳学校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者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由南师附中高淳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南师附中高淳学校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高淳区人民政府网、高淳教育网、南师附中高淳学校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其他说明
  1.未按通知要求参加面试和体检、关闭填写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2.为保持学校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本次公开招聘录用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3.本次招聘由南师附中高淳学校负责解释。
  六、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025-56838599、王老师13915918877(南师附中高淳学校)
  监督电话:025-57338636(高淳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25-56801809(高淳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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