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试
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是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所属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枚乘东路3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学校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六)应届毕业生应未就业,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内普通高校2021、2022年毕业且能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的人员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七)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3年4月22日09:00-5月9日16:00;
2.资格初审:2023年4月22日09:00-5月10日16:00;
3.陈述申辩:2023年4月22日-5月11日期间0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4月22日09:00-5月11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周末、节假日时间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准确填写工作经历(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组织和实施
(一)资格复审
复审工作在考试前进行,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非应届毕业生提供已取得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其余岗位需要的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凡有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核时间、地点及方式
1.考核时间、地点: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网址:http://www.jsei.edu.cn/zpxx.htm)公布,应聘人员须关注网站信息,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如出现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逾期未参加考试的或经联系表示放弃考试的,均作为放弃考试处理。
2.考核方式:试讲、心理测试、面试
(三)考核程序
开考前五个工作日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和考核办法。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1.试讲。试讲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核心课程内容。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在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合格者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心理测试:所有岗位均需参加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形式为主,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3.面试。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试讲*50%+面试*50%。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我校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聘用审批后,在30天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7-83808030、83808027
联系人:陈老师、孙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7-83808116
联系人:吕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举报信箱:yqahy@sina.com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92413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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