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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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江苏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招考职位 |
工 作 内 容 |
招考人数 |
学历 |
学位 |
专 业 |
备注 |
语文教师 |
拟承担语文学科教育教学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言文学教育、学科教学(语文)、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
历史教师 |
拟承担历史学科教育教学工作 |
1 |
历史学、史学理论及史学史、历史地理学、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世界史、中国史、学科教学(历史)、中共党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历史文献学 |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和报考学科相应的专业知识。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有过犯罪记录、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南通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rsj.nantong.gov.cn/ntsrsj/rsks/rsks.html)“网上报名”栏目。
1.报名、照片上传:2023年9月20日9:00—9月21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高度170像素、宽130像素,大小不超过20k。
2.资格初审及照片审核:2023年9月20日9:00—9月22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
2.通过初审并且上传的照片均审核通过人员,即报名成功。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个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江苏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网站公告。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4.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本次笔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2023年10月 10日9:00—10月12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可在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在报名网站查询。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2.资格复审由江苏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负责,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复审时间、地点、要求在南通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江苏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网站公布。经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若通过复审人员已达到规定比例则不再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和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计总成绩。
所有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江苏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公示、录用与递补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公示。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南通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江苏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3.录用。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合同(含试用期)。应聘人员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录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拟录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4.递补。在体检、公示和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4)拟录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
江苏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人事处 0513-89193900
监督电话:
市人社局机关纪委0513-59000168
江苏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纪检室 0513-89193982
七、本公告由江苏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江苏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ntjsxy.com/tzgg/content_15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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