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招聘
根据医院事业发展需要,我院招聘备案制人员8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忠于卫生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南京市溧水区中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第一批备案制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对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报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疫情防控方面:(1)考生健康信息核查。“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检测体温低于37.3℃,且无咳嗽、腹泻等异常症状的,查看和询问近14天内行程轨迹、接触史,无中、高风险地区行程史和异常接触史的方可参加现场报名、审核。(2)考试当天“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需配合医院安排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因有可疑症状、“苏康码”为黄码的考生需至指定发热门诊就诊。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或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主动报告,如来参加考试时发现本人体温异常、或有咳嗽、腹泻等异常症状时要主动上报,并配合安排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凡未主动上报相关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3)请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外请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2.此次招聘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是指在2021年毕业并能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到期未取得相应证书,取消录用资格;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应届毕业生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证明可用在培证明进行报名。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22日(8:00—11:30,14:00—17:30,周六下午、周日及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
南京市溧水区中医院门诊楼4楼人事科(溧水区永阳街道文昌路201号)
3.报名材料:
本人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证明材料)、工作经历的证明(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本人签字的《南京市溧水区中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第一批备案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国(境)内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以及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溧水区卫健系统在职人员的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要在报名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考试费用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应聘者需对照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5.岗位核减、取消及降低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汇总报名情况,报区卫健委、区人社局备案。部分紧缺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及降低开考比例的公告于报名结束后及时在报名现场、溧水区中医院网站发布。
6.领取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于2021年6月23日统一发至QQ群内(群号:568539927),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请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1.笔试
(1)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具有中级职称、执业医师且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需提供相关证明)笔试成绩加3分;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有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本专业工作经验者经验者加2分。
(2)笔试时间:6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护理技能操作:由护理部组织,人选为笔试合格人员。满分100分,合格分为80分。
护理技能操作时间:7月2日上午8:30。
3.面试
(1)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笔试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溧水区中医院网站公布。
(2)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
(3)面试时间:7月3日上午8:30。
(4)面试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件不齐者取消面试资格),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考号。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溧水区中医院网站公布。
(三)体检、考察
1.体检: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日期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合格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3.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总成绩一致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溧水区中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2021年护理应届毕业生,须通过护士资格考试方可正式录用。
往届生须在录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到岗;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录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签订就业协议书,未能按时到岗或签订就业协议书者取消录用资格。凡提供虚假信息,或与招聘条件要求不一致者,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未按要求参加报名审核、笔试、面试和体检,或关闭告知的联络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招聘咨询
南京市溧水区中医院人事科:025-57224308
五、招聘监督
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25-57210959
南京市溧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7227317
2021年公开招聘第一批备案制人员岗位计划
2021年公开招聘第一批备案制人员报名表
南京市溧水区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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