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9人,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6月2日—2003年6月10日期间出生),其余依此类推。港澳台相关人员报考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除外);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8.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或者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按照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6月2日9:00—6月10日16:00,报名网址: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http://sqhrss.suqian.gov.cn/rlzyj/ksjdzx/index_1.shtml。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6月2日10:00—6月10日17:30。
缴费时间:2021年6月2日10:00—6月10日20: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2.报名和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受理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考单位统一组织实施,考生在报名和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招考单位联系(附后)。网上报名技术问题可咨询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0527-84353885)。
(2)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人员的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4)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考单位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其中报考宿迁市体育运动学校岗位、宿迁市公共医疗卫生救护中心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组织相应考试。补报名时间:2021年6月11日14:00-17:00。
(5)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此次笔试按每名考生100元标准收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笔试结束后,将对参加笔试的考生(违纪考生除外)给予相当考试费的等额补助,等额补助将退还到考生报名缴费的银行卡中(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将银行卡注销)。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视为报名成功。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1年6月23日9:00—25日24:00,登录报名时的网站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联系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0527-84353885)。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6月26日(星期六)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内容:《综合知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成绩:考生可通过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到原报名网站查询。
报考市卫健委49岗位的考生,组织技能测试(不参加《综合知识》笔试),具体测试方式、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报考市卫健委49岗位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入围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参加资格复审。面试前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提供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资质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关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报考市卫健委49岗位的,按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部分岗位设优先条件的,按优先条件确定,其他岗位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招聘单位岗位实际政审需求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招聘单位组织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招聘单位决定不予录用。被聘用人员根据《宿迁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核定工资待遇,具体薪资待遇可与有关招考单位咨询。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其他事项
1.专业设置。按《江苏省2021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2.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以合法有效的录(聘)用审批表、劳动(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中填写的时间为准。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截至2021年6月10日)
4.被聘人员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各种证书等。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本简章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见《岗位简介表》。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527-84353885(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监督电话:0527-84359865(宿迁市人社局党风办)。
宿迁市人才服务中心:0527-84353007。
附件:1岗位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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