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2021年海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已结束,根据《2021年海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体检名单及体检考察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在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的顺序(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和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名单详见《2021年海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公告》附件)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一)体检时间
2021年6月20日(周日)上午
(二)体检地点
入围体检的考生须于6月20日上午7:00前到海安中央广场东侧黄沙港路西侧(中坝中路103号)集中,统一组织前往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不得迟到。
三、体检程序
(一)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无法提供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的不得入场)于体检当日指定时间到达指定的体检集中地点,领取体检表。
(二)考生须准备体检费用(现金),按照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在小组领队带领下逐项进行检查。
(三)考生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并由小组领队、体检医院确认后,自行返程。
四、体检注意事项
(一)入围体检的考生务必于指定时间之前到达指定集中地点并签到。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集中地点并签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
(二)考生须认真阅读《体检注意事项》(附件),提前做好各项准备。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对体重、视力、血压有疑义的应当场提出复测,事后不再安排。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查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实施单位提交复查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疑问。复查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复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凡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该考生体检和聘用资格;属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帮助考生弄虚作假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体检标准及结果
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结果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
体检结束后请考生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六、其他事项
(一)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由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送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察。
(三)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需做好自我防护,并接受体温测量和“苏康码”的查验。
特别提醒:考生往返途中的安全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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