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试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珍珠南路65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中国共产党党员或预备党员。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已毕业,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能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人员,以及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2019年和2020年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且在2021年7月31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尚未落实工作单位且能提供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和未签订就业协议书证明的人员,以及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2021年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在2021年7月31日前完成学历认证的人员,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6月11日09:00-6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6月11日09:00-6月29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6月11日09:00-6月30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1年6月11日09:00-6月30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为短期招聘,各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资格复审及考核
学校根据公告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考核的时间、地点将在校官网“人才招聘”栏发布通知(网址:http://rsczp.njrts.edu.cn),并将通过手机短信(106开头的平台短信,请不要设置拦截)进行提醒,请及时查看。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校园参加资格复审和考核。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在考核前现场进行,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
1. 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2. 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3. 国内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供所在院校 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毕业院校统一印 制的《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档案保管或托管 证明》等证明材料。
4. 公告、岗位表里要求提供的能证明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二)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试讲和面试。
两个岗位总报名人数超过30人时,将加试笔试,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1:4确定试讲人员,有末位同分者一同进入。如其中某一岗位报名人数未超过1:4,则该岗位无需加试笔试。
1.试讲。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及操作水平。试讲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员,若不足该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知识结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理论知识、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等,笔试题型及参考复习范围等相关信息将在确定需要笔试后在校官网发布,请及时关注。笔试成绩达到7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4确定试讲人员,若不足该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试讲人员。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校官网“人才招聘” 栏发布。
4.总成绩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试笔试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各部门的网站名称也可以列在此处)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68533098
联系人:苏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68533155
联系人:胡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 025-832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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