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试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精神,2021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4人。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3日以后出生)。中级十级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23日以后出生);
(三)留学人员须于2021年6月25日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方可报考;
(四)具有相应学段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高学段教师资格可报考低学段的教师岗位;
(五)教学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为准,职称、学历学位等以证书为准。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教学工作经历;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该回避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4.常州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预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本公告提供的岗位即视同认可本公告明确的疫情防控要求(附件3)。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一)网络预报名
1.报名网址:http://dw.czks.cn
2.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6月23日9:00—2021年6月25日16:00。上传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3.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提交审核意见。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现场资格审核
网络预报名资格和照片审核均通过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6月26日8:30-17:00。
2.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常州市教师发展学院(常州市劳动中路105号,朝阳中学内)。
3.参加资格审核人员须携带《2021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下载打印,填写完整信息),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核人员核验材料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能证明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等证明、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心理咨询师等级证书)等。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4.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现场资格审核相关材料代审。
5.参加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应独自进入审核点,不带陪同人员。
6.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和现场提供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现场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取得考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人员,视同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7.未按时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或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8.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在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公告。招聘岗位被核减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1年6月28日9:00—11: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9.本次招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系统上的诚信协议,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或资格初审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21年7月3日9︰00起登陆常州市教育局网站教师招考栏目(http://jyj.changzhou.gov.cn/class/QFJEPCBL)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笔试、课堂教学能力测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2021年7月6日(周二)上午,常州市第三中学(常州市天宁区新堂北路13号)。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主要围绕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试。考试无复习提纲,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3.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分值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笔试成绩将在常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
1.测试对象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将在常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2.测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7月8日(周四)
地点:常州市第三中学(常州市天宁区新堂北路13号)。
具体安排详见常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告和现场告示。
3.测试注意事项
(1)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形式为模拟上课,时间为15分钟。考生备课时间为1小时。
(2)考生请带好有效期内身份证准时参加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准时到报到室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资格。
(3)常州市教育局组织对应聘者进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分值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当场向考生反馈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
(三)综合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按照笔试成绩占30%、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在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由常州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考察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常州市教育局负责监督。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45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实行失信惩戒,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经查实的,或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检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根据《常州市教育系统失信惩戒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纳入常州市教育系统失信惩戒名单,失信惩戒期3年,常州市教育局可以在失信惩戒期内取消其再次报考常州市教育系统的资格。
六、咨询与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519-85582353
政策咨询电话:0519-85681336、0519-85681337
监督举报电话:0519-85681366、0519-85689166
七、本公告由常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1.2021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二)岗位简介表.xls
2.2021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xls
3.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二)新冠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x
常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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