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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考试

2023年江苏省沛县中等专业学校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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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县政府批准,江苏省沛县中等专业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息发布
  江苏省沛县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岗位信息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http://www.px.gov.cn/xwzx/001007/subPage.html)、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进行发布,具体的岗位名称、招聘人数、招聘对象、资格条件等详见《江苏省沛县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一) 应聘人员另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年龄条件
  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3年8月1日至2005年7月31日之间出生)。
  2. 学历学位条件
  各岗位学历要求详见《岗位表》。
  3. 教师资格条件
  教师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4. 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5. 应聘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资格条件中“专业”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职业学校教师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http://58.218.171.3:8100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7月28日09:00-8月1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7月28日09:00-8月2日17:00
  缴费时间:2023年7月28日09:00-8月4日17: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考,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报名费用100元,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时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2.网上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沛县中等专业学校陈述申辩。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相应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申请退还报名费用或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14:00—17:00。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另行通知,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登录报名网址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内容。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总分为100分。
  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从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相关要求以及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另行通知。详见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4)《同意报考证明》
  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人员须按管理权限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5)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当场领取《面试准考证》,按《面试准考证》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日内向沛县中等专业学校陈述申辩。
  3.面试
  面试形式为模拟授课。封闭备课30分钟后当场模拟授课15分钟。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4.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五)考察体检
  江苏省沛县中等专业学校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出现缺额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江苏省沛县中等专业学校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江苏省沛县中等专业学校负责查实。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3年后自动解除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或二年内不能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须服从分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四、工资福利待遇
  拟聘人员工资待遇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840元/月)的2倍(含企业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此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200元,单位按规定为拟聘用人员缴纳五险。
  五、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进口”关。
  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考生自主承担责任。
  本公告由江苏省沛县中等专业学校负责解释。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咨询电话:0516—68867373
  沛县中等专业学校监察室监督电话: 0516—80366526
  监督举报邮箱:591778719@qq.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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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江苏省沛县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px.gov.cn/xwzx/001007/20230719/6a78b217-5bfb-4b3c-be2e-7d5acaf5607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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