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法考试
因工作需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察工作辅助人员,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编外(劳务派遣)人员8人,其中检察文员2名、司法警察辅助人员2名、驾驶员4名(含A1证驾驶员1 人)。
检察文员主要职责是协助检察官办理案件(案件录入、提审笔录、开庭记录、卷宗整理等)及其他检察日常事务工作;司法警察辅助人员主要职责是协助司法警察做好对外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安全保卫、办案工作区的日常管理、应对突发性事件处理、送达法律文书、大型活动安保等;驾驶员主要从事执法执勤公务用车驾驶。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身体健康,无纹身,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连云港市户籍;
5.退役军人优先招录;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普通高校学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因违规违纪被辞退或被开除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配偶、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正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具体要求
1. 检察文员具体要求
年龄为30周岁以内(1991年6月30日后出生),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文字录入与编辑技能,法律、文秘、财会、计算机等专业优先考虑。
2. 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具体要求
(1)年龄为30周岁以内(1991年6月30日后出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可优先考虑;(2)限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双眼单裸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4.8(含)以上;
3. 驾驶员具体要求
(1)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C1及以上);
(2)限男性,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6月30日后出生),驾驶技能熟练,驾龄达到5年以上,且未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无严重不良交通违法记录(最近3个记分周期内未记满12分、近5年内没发生过负同等责任及以上交通事故)。同等条件下,持A1驾驶证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内(1986年6月30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检察院和市人力资源公司共同负责实施,按以下程序进行:报名与资格审查、理论考核和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与聘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报名或委托他人代替报名。
2.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9日至7月23 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3.报名地点: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海州区朝阳东路1号-市就业训练中心院内后楼408办公室)
4.资格审查。报名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接受资格审查。
(1)《2021年度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招聘报名表》一份(附件1-3,按各自报考对应岗位填写,以下简称报名表);
(2)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3)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4)相关学历证书;
(5)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
(6)报考驾驶员岗位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和近五年来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证明材料(可联系交管部门出具);
(7)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根据自身条件以及招聘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附件1-3),并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市人力资源公司和市检察院共同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3)报名者与本院领导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名。
(二)考试及录取
考试分初试和面试两部分,共计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50%,面试占50%。总成绩=初试分×50%+面试分×50%。
1.初试
检察文员岗位初试分笔试和电脑操作两部分;司法警察辅助岗位初试分为笔试和体能测试两部分;驾驶员岗位初试采用技能测试的形式,以上初试总分均为100分。
(1)笔试(占初试总分50%)。报名检察文员和司法警察辅助岗位的人员参加笔试。
(2)报名检察文员岗位人员参加文字输入听打和办公文字处理等相关考试(占初试总分50%)。
(3)报名司法警察辅助岗位人员进行体能测试(占初试总分50%),内容为100米跑、1000米跑、俯卧撑,测试成绩按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的有关标准进行评定。
(4)报名驾驶员岗位人员参加技能测试。
初试由市检察院和市人力资源公司共同负责。初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由市检察院政治部组织实施,安排面试考官组成面试小组,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状况、组织应变能力、处理问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岗位匹配性等。根据初试成绩,对拟录用人数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开考)。面试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6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
体检由市检察院组织实施。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末位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驾驶员岗位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到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或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不能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的,取消体检资格。因被取消体检资格或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人选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考察政审
考察和政审由市检察院政治部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录用
公示结束后,根据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聘用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新聘人员统一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按照有关规定与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新聘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工资的80%,转正实发工资约2700元,其中A1证驾驶员实发工资约4000元,并按照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本《公告》由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8-85683519、85683520(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组织人事处)
报名电话:0518-85685910(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518-85683553(连云港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八纪检监察组)
附件
1.连云港市检察院招聘检察文员报名表
2.连云港市检察院招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报名表
3.连云港市检察院招聘驾驶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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