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试
南通市通州区平潮幼儿园是一所全日制的镇公办幼儿园。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水平,经通州区平潮镇人民政府批准,向社会公开招聘平潮幼儿园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幼儿教师6名、保育员9名(女性)。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无精神方面疾病。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有教育和保育工作经验,且已参加社会保障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3.幼儿教师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优先),并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含幼儿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和面试合格者。);保育员需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有上岗证、师范类专业、保教工作经验者优先)。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凡符合招考条件的应聘者于2021年6月2日~2021年6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携带下列材料到南通市通州区平潮幼儿园园长室报名。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通州区平潮幼儿园招聘委员会对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负责通知参加考试。
(1)个人简历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双向选择毕业推荐表,并需在签订试用期合同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予聘用。);
(4)应聘教师岗位提供幼儿教师资格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幼儿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材料,并需在签订试用期合同前提交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予聘用。);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7)其他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结束后通知应聘者本人。
四、考试
教师、保育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通州区平潮幼儿园招聘委员会统一组织。
(一)笔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教师笔试内容: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学前教材教法、专业综合知识等。
3.保育员笔试内容:幼儿保育知识。
4.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总分为100分。
5.笔试阅卷结束后,成绩将在平潮幼儿园公告栏及“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并依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
1.凡参加面试者,均需到原报名地点领取面试考核通知,并凭面试考核通知、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
2.教师面试内容及权重:
(1)现场提问(占10%);(2)微课(占45%);(3)技能展示(占45%,三个自选项目各占15%):钢琴演奏、唱歌、跳舞、简笔画,四个项目任选三种。其中,弹、唱、跳为自选曲目,简笔画为指定命题作画。自选项目在领取面试考核通知时确定,不得更改。
3.保育员面试内容及权重:
现场提问(占20%);实际操作(占60%);自选一项与教育教学相关的辅助技能进行展示(占20%)。
(三)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成绩将在平潮幼儿园公告栏及“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五、体检和考察
1.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者)。然后由通州区平潮幼儿园招聘委员会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和《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2.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通州区平潮幼儿园招聘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通州区平潮幼儿园公示栏及“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后,由通州区平潮幼儿园核发聘用人员通知书,并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待遇参照南通市通州区平潮幼儿园同岗位教职工待遇(不提供食宿),办理五险一金。
3.本次招聘各阶段均实行有效递补。
4.应聘者在办理应聘手续前,必须与原单位解除一切劳动关系。
5.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纪委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0607012
八、本招聘公告由通州区平潮幼儿园招聘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17312096866
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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